“爱人是很卑微,很卑微的,如果对方不爱你的话。” ---张小娴
这是在小娴部落格里看到的一句话。对我来说,那种爱上不爱自己的人,是可悲。在爱情角度里,我们每个人都在不同的位置饰演着一个角色。有人是主角,有人是配角。做配角的,往往在x戏份的背后不被看重,就算流泪了,也未必有人会记得起。
很多时候,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,都是一双情愿,单方面的付出。如果说不企求回报,都是骗人的。有谁会真正愿意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?有谁不希望对方也可以同样的爱上自己呢?
我曾经两度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,而小娴的这一句话,我很认同,也同时加上了,除了卑微,还有可悲。
为了让一个不爱你的人可以爱上自己,我们都不介意一次又一次都付出,甚至一次又一次的受伤害。爱到忘了自己,忘了尊严,忘了原来爱情,不是都会有圆满的结局,不是付出,就会得以回报。
只是,在一段感情路走过之后,你才会发现之后所走的路,是可以比之前的路走的更自在,可以更高尚。谁,不曾天真过?谁,不曾做过傻事情?只是,之所以会执迷不悔,是因为不认输,也不肯接受现实的残酷。清醒过后,我们才发现,前方的路,原来并不是一条死胡同。
Sunday, May 31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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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对啊。我很认同你说的~
没有人是不曾做过傻事的,但是醒来后,就会发现前面其实还有很多路给我们走的
被爱也未必是幸福的:0(
杨宝贝,我认为,我们一生中,要经历过不同的事,无论是聪明的事,还是傻事,才会显得生活的精彩。但,不要一直傻下去,就好了!哈哈!
Candy,同样的,被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爱,当然也不是幸福的。最好就是可以彼此相爱。(^_^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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